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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PE管竞谈公告[NTZC2010141(JT036)]
发布时间:2010-07-29已被阅读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PE管

二、编号:NTZC2010141(JT036)

三、项目内容

本次共采购PE40管4400米、PE50管19500米、PE63管67000米、PE75管13600米、PE92管160米。供应商须在谈判现场携带自己生产的上述各种规格50厘米的样品。

项目具体需求见附件。

四、竞谈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采购中心《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竞谈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

4、须为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法人资格的PE管生产厂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报名、资格初审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报名、资格初审登记表(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如系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出具相关原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参与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三)入围办法:报名初审合格供应商均可入围。竞谈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四)保证金

1、保证金为5000元。携带2010年度南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证和预交2010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再另行交纳。

2、入围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时以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保证金(账户:南通市财政局;账号:840115891508095001开户行:中行西被闸支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3、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竞谈的,采购中心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

1、有关对谈判文件的询问,请与谈判文件制作人施正菊联系,联系电话:(0513)85594165;

2、有关对采购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采购单位经办人许新华联系,联系电话:85212995;

3、报名时间:谈判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发出,为便于供应商递送报名材料及领取谈判文件,定于2010年8月11日14:00至14:30集中受理。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地点: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3楼318室

联系人:邱伟          电话:(0513)85594193

4、谈判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10年8月11日15:30起

地点:国际大厦23楼2303室

联系人:姚美玉  严桂     电话:(0513)85594205

5、竞谈文件接收截止及竞谈开始时间:2010年8月17日14:00

地点:国际大厦3楼31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项目需求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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